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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集幕墙设计、研发、生产、安装于一体的综合性省级集团型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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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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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6 01:22:40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雅博股份不断深化拓展“E同零碳”的战略目标和业务版图,大致上可以分为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业务板块和新能源业务板块。在双碳战略、绿色节能建筑等政策推进下,装配式建筑、节能降碳以及新能源相关领域的企业,行业前景十分可观。

  公司持续夯实金属屋(墙)面围护业务,聚焦公共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的中高端市场,提供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智能金属屋面系统、智能建筑信息化、智慧运维等服务,致力于行业科学技术产品创新及研发标准的制定和提升,打造公司成为金属围护行业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商。同时,公司围绕高水平发展这一第一个任务,紧抓国企深化改革,从轻资产建筑行业不断向新能源企业转型靠拢。作为光伏领域的先发企业,公司的新能源业务板块已经实现了从项目开发、项目投资、总包EPC、光伏产品、储能、运维服务全产业链的布局,致力于成为全世界领先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服务商。

  截止2023年12月,雅博股份共获得住建部(厅、局)批准资质19项,行业特许认证资质12项,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1家,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专利、软著等授权350项,工艺工法、科技成果10项,商标34项,国家级各类各级奖项、荣誉81项,其中科学进步奖一等奖1项;科学进步奖优秀奖1项。

  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板块与新能源板块的联动性,培养交叉型人才,优化协同效率,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做调整。公司形成了集“研发技术中枢+运营开发中枢+集采中枢”于一体的“核心三角”的运营战略特征,具体如下:

  技术核心:山东中复凯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为基础的研发技术中枢,新设包括研发技术中心和设计院两个中心,其中设计院将涵盖新能源和金属屋面总图设计、结构设计、数字运维方案支持和电气设计等相关设计职能,多技术端的融合,将支援全新的运营开发中枢的业务单元,为“超级业务单元”提供高效匹配的交叉技术单元支援能力;同时设计院对内对外承接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板块、新能源板块及两者相结合光伏建筑一体化板块的设计,从结构、总图至后期运维等一系列的总体设计方案。

  运营中心:在雅博股份基础上设立市场开发部和储能事业部,将原有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板块与新能源板块的市场研发人员优化至运营开发中心。两个部门共同支援统一的运营开发管理平台,将在运营开发基础业务单元上进行多专业技术人员集结,单独的任一个单元即能够实现多专业协作能力,并可同时在单元内实现执行预算和决算职能,这样的“超级业务单元”将具备超级的一体化、一站式业务拓展能力,亦能高效回应客户需求。

  集采中枢: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基础的集采中枢,该中枢将全方面覆盖新能源集采部和金属屋面集采部,将两个不同专业、不一样的要求、不同要点操控方法的集采系统来进行了集成和融合,雅博股份将依赖金属屋面的标准化与个性化技术储备力量和行业一流的集采控制力,与高效的光伏集采系统融合,全面有机组建优质可信的供应商体系,开通“一体化供应商白名单”数字化系统。

  公司深耕金属围护行业,从事的金属屋面围护系统、智能金属屋面系统主要服务于中高端公共建筑领域,包括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高铁站房、文化艺术中心、会议会展中心等。公司是中国金属围护行业的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等诸多行业资质,并曾获得IFD国际屋面工程大奖提名奖、鲁班奖、金刚奖、金禹奖等数十项国内外奖项,属于行业领军企业。该领域目前是行业内建筑造型最复杂、设计、施工难度最大,项目建成后均成为国家各地区标志性的建筑。

  雅博股份结合屋顶技术优势,逐渐向智能建筑板块进行相对有效延伸,从屋顶开始延伸到智能建筑,通过高度智能化实现大数据共享,进行识别操作和能源节约,在物联网领域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与发展,融入智慧城市的建设。

  金属屋面围护系统建筑造型复杂,设计、施工难度大,独创了集“研发、设计、施工、服务”为一体的运营模式,重服务、重视客户体验,打造了金属屋面围护行业的专业服务品牌。公司擅长“新、奇、特”大跨度复杂异型建筑,服务对象包括国内外大型机场、高铁站房、超大型会展综合体、文化体育场馆等城市功能性建筑,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如上海国家会展中心、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世博会主场馆、敦煌大剧院、青岛会展中心、福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杭州大会展中心等。

  公司在资质范围内向建筑设计企业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及向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方提供工程专业承包服务,公司依据建筑设计企业或者其他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就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分包的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确定中标后,公司预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而后组建项目部,在合同工期内开展工程施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核算、工程分包等),项目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确认收入,建设单位或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完工量向公司支付工程价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保留一定比例的工程质保金。在设计、施工和竣工交付过程中充分应用公司独有的BIM及相关信息化技术,提高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成本,提升工程效率,通过基于BIM的5D协同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的精确总控。

  公司新能源业务范围涵盖了“风、光、储”三大领域,提供绿色新能源开发、新能源电站EPC总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微电网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等业务板块。公司致力于新能源开发、光伏产品应用、光伏工程、光伏并网电站、离网电站、商业电站、工业电站、家用电站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和EPC总承包等服务,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集约化新能源服务方案。

  分布式光伏方面,公司主要从事EPC工程业务范畴,业务涵盖BAPV(在现有建筑上安装的光伏系统)和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提供包括项目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并网调试、电站试运行、质量验收、运营维护、项目建设等服务,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光伏电站一体化能源解决方案,依托自身在公共建筑领域金属屋面围护系统行业的积累,拥有发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先发优势。

  公司贯彻重技术,重研发,重项目管理的经营方针,针对行业大量非标建筑的主要特点,通过大量的技术创新和技术专利应用,根据各项目设计参数采取项目原材料定制化生产,减少了施工变更和材料浪费,提升了施工效率,提高了环保节能效益,并大大降低公司风险和管理成本。

  公司提供包括项目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并网调试、质量验收、运营维护、项目建设等服务,依托自身在公共建筑领域金属屋面围护系统行业的积累,根据自身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先发优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设计施工方案。

  公司于2009年正式进入新能源领域,参与当年的金太阳工程,并设计承建了当年亚洲最大单体分布式光伏项目--上海虹桥枢纽屋面分布式光伏,属于光伏行业内首批BAPV新能源企业,同时2015、2016年公司参与了国内首批光伏领跑者计划的建设,是行业内少有的新能源双软企业。依托自身在公共建筑领域金属屋面围护系统行业的积累和广袤的市场前景,结合公司布局的BIPV的光伏组件产品(光伏幕墙、光伏瓦、金属顶等)和领先的EPC能力,在BIPV行业高速发展的预期下,将为公司在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赢得市场先机。

  公司作为光伏EPC技术领跑者、光伏组件技术领先者和储能技术深度的参与者,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风、光、储”领域,提供绿色新能源开发、新能源电站EPC总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伏组件研发,微电网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等业务板块。公司致力于新能源开发、光伏产品应用、光伏工程、光伏并网电站、离网电站、商业电站、工业电站、家用电站规划、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EPC总承包等服务,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EPC+产品采购+运维的全面集约化新能源服务方案。

  公司提供专业的光伏运行、维护和托管服务,以降低电站全生命周期运维成本,使光伏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和增值。通过与互联网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在太阳能光伏电站管理中引入物联网技术,通过数据传输及云计算、物联网等功能,对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可以及时做出精确判断和迅速反应,对电站进行智能化运维管理;专注于组串级故障诊断,能够及时对逆变器和组串故障进行报警,最大限度减少光伏电站的发电量损失,提高客户的电站运行和产出效率;电站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浏览器和手机APP等多种访问方式随时随地掌控多个电站运行状况,运维人员则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端快速了解设备故障情况,并及时进行消除。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中心(以下简称“泉兴物流”)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与泉兴物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2024年度预计对泉兴物流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6,000万元;与关联方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蔓供应链”)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94.54万元,确认2023年度朴蔓供应链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预计对朴蔓供应链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4,500万元;与关联方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蔓商业”)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167.01万元,确认2023年度朴蔓商业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预计对朴蔓商业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500万元;与关联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9,867.58万元,确认2023年度泉为科技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预计对泉为科技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3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及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对能源项目投资;对工业、农业、商业、房地产业、个人消费及高科技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和商业信息咨询;钢材、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劳保用品、电线电缆、矿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水泥、水泥熟料、煤炭、焦炭、建材、骨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销售;货物装卸;物流配送和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3,521万元,净资产-2,036万元,营业收入54,727万元,净利润553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613.32万元,净资产167.33万元,营业收入3,144.24万元,净利润117.16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副总经理褚衍玲女士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乐器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谷物种植;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休闲观光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游乐园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副总经理褚衍玲女士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鞋制造;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帽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而预计发生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发展及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 公司、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贷款拟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授信与担保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截止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融资6,998万元,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融资3,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融资1,000万元;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1,500万元。

  为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发展及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内外部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关联方为: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贷款拟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其中关于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关联方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公司、子公司、关联方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前述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及担保议案之日止。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办审批具体授信、担保事宜,总经办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经营范围: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的制作、安装、设计、研发;金属板定型加工;金属板及配套材料的制作及销售;新材料的设计、研发、销售;软件的开发运用及销售;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专业承包;钢结构、幕墙配件的制作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百货的销售;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安装、调试以及组件的销售;贸易进出口;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房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务咨询服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和信用卡业务及国家禁止的除外);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金属屋面、墙面围护系统新材料的设计、研发;软件开发;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的安装调试;建筑工程设计、咨询;金属板及配套材料、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组件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的,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对能源项目投资;对工业、农业、商业、房地产业、个人消费及高科技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和商业信息咨询;钢材、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劳保用品、电线电缆、矿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水泥、水泥熟料、煤炭、焦炭、建材销售;经营进出口贸易。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物业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72,436万元,净资产56,832万元,营业收入12,798万元,净利润16,363万元。

  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担保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授信额度为预计授信额度,最终以内外部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本公告为预计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有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方与银行等内外部机构根据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了满足日常,保证资金流动性,向银行申请授信,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发展及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为此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印发了“准则解释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7号规定,对因适用本解释的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及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经营事物的规模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2023年年度报告》。

  为能更好地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现状,并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入“全景·路演天下”(网址:)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CEO唐继勇先生、财务总监倪永善先生、董事会秘书尤鸿志先生、独立董事王淑政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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